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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科技(6880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星环科技星环科技(SH:688031)2025-05-29 0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9]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3] - 在薪酬等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4]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享有同等知情权,资料保存5年[14] - 聘请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15]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6]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特定事项经审议[29] - 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可多种方式履职,制作会议和工作记录[23] - 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有要求[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5] 其他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7]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27]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2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