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688615)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4]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审议标准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须董事会审议[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4日书面通知[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4日和5日发通知[1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0] 对外担保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董事会秘书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1名董事1次会议接受委托代出席不超2名董事[18]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有关联关系会议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1] 特殊情况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暂缓表决[22]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4] 规则生效 - 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