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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坊(600779) - 水井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水井坊水井坊(SH:600779)2025-05-28 10:4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接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9]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非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出席[15]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5]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书面方式进行[19]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2] - 三种情形董事回避表决[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股东会和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4] - 利润分配等决议先依审计草案,正式报告后再决议[2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月内不再审议[26]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明确要求[27] - 会议可全程录音[28] - 秘书安排人员做会议记录等[30][34]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有意见可书面说明[31]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人员保密[31]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