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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坊(600779) - 水井坊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水井坊水井坊(SH:600779)2025-05-28 10: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6]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2][16]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需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2] 股东会主持相关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7]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8] 股东会选举相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1] 股东会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股东会后续事项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5] 股东会记录与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10年[28] - 公司指定报刊刊登通知、决议等信息,全文在上交所网站公布[30] 规则相关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2]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订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2] - 规则规定与法律抵触时从其规定[3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3] 决议执行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履行职责,及时执行股东会决议[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