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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
迪哲医药迪哲医药(SH:688192)2025-05-28 10:0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通知,临时会议原则提前5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6]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 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7]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有多项原则限制,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9][10] 提案拟定 - 定期会议提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征求意见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可视需要征求经理等意见[11] - 临时会议提案提议人应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12] 提案审议 - 董事和总经理可在会前提议案,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审议,不同意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决定[12]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14]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法律等另有规定从其规定[15] 担保事项 - 董事会根据章程审议担保事项,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会议董事2/3多数通过[16] 关联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时,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可形成决议,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利润分配 - 董事会会议需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再出具正式报告[14]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内容[19] 签字确认 - 与会董事应代表本人和受托人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19] 提案重审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董事会会议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6] 规则施行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董事会可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