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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603197)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SH:603197)2025-05-28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获批发行2928万股,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361.9832万元[12] - 公司设立时发行4843.15万股,由32名发起人认购[20]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21361.983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3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8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成员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名[108]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7]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会,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112][115]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6] 其他规定 - 公司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6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75][176][178]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章程或决议[181]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