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2]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0] 审计部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13]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一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4]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审查每年至少提交一次评价报告[17]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关注使用真实性和合规性[19]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等多方面内容[19] - 审计部接到举报线索,初步核实后拟定方案报审计委员会审批,准许后启动调查,结束提交报告并提建议,不参与处理[23] - 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5] 审计流程 - 审计前确定对象、成立审计组、指定负责人和人员,制定经审计部负责人批准的审计方案[25] - 项目审计开始前三天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事项经批准可不发通知[27] - 审计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审计,取得证据编写底稿,初步形成意见[27] - 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编制报告提交董事会及被审计单位[27] - 审计组组织会议,被审单位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审计组定期跟踪整改情况[27]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28] 内部控制鉴证 - 公司应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31]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31] - 公司应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31] 奖惩措施 - 对有突出贡献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33] - 对阻扰审计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33] - 对违规审计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或处分[3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王子新材(00273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