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0027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定期提前一日,经全体同意不受限[6] 会议召集主持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7] 会议变更 - 变更时间地点等或增减提案,日期顺延或经过半同意按期召开[8] 会议形式和举行条件 - 原则现场,可通讯,签字视为出席同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可举行[9]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关联交易、特别职权行使前需经会议审议[6][12][13] 决议生效条件 - 所作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14] 会议安排和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有记录,董事签字,记录保存十年[6][14][15] 其他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承担费用,董事保密,述职报告含会议情况[16][17] - 制度冲突以其他规定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