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00273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从公司董事、副总裁或财务负责人中挑选,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5] - 负责股东会筹备、核对股东资格、置备会议资料等工作[16][17][18] - 负责董事会筹备、送达会议通知及资料、记录会议等工作[18]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离职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解聘[10] - 离任前需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相关文件[10]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 信息披露工作应遵循真实、及时、公平原则,符合四方面要求[18]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