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任职规定 - 兼任高级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11] 高管任期 -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1]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或获赠现金资产)金额不超30万元,总裁可审批[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或获赠现金资产)金额不超300万元或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总裁可审批[12] 总裁决策权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并定期备案[1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并定期备案[1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并定期备案[1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并定期备案[16]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并定期备案[16] - 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并定期备案[16] 总裁职责 - 总裁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不得变更决议和越权行事[19] - 总裁组织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19] - 总裁工作机构设置办公室、财务、人事等部门[19] - 总裁办公会议定期召开,讨论公司重大事项[19] - 总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情况[20] - 总裁提名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前应征求意见[22] 贷款担保 - 贷款担保需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2] 总裁离任与限制 - 总裁任期内调离等情况需进行离任审计[23] - 总裁连续2年亏损且亏损额增加,3年以内不得担任相应职务[2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王子新材(002735) - 总裁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