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原则与目的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增加信息透明度等[7] 工作对象与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8] - 公司采用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1]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10] 说明会管理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情形[12]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3] - 公司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发布公告,预告具体事项[20] - 公司应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后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关注问题[16] 组织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8]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主要职责[19] 人员与监督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20] - 控股股东等应为公司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22] - 审计委员会应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22] 培训与合规 - 董事会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22]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情形[22]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管期限不低于十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