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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SH:600356)2025-05-23 11:31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制度废止[1]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新增多条规定[3]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1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6]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9][17]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同等[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2]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情形下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2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需作报告,独立董事需提交述职报告[27][28]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3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三人[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48] - 独立董事除一般职权外还有特别职权[4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37]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6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0] -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预案需相关人员同意,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前需与中小股东沟通[61][62]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63]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6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4] - 修订《公司章程》及三项管理制度,相关事项需提交审议并在网站披露[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