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4]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董事[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1] - 董事会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3日前书面通知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出席与表决 - 董事一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2/3,审计委员会审议其履职情况[1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16] - 董事会对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赔偿,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2] - 出席会议的董事、秘书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签名[2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决议执行 - 公司总裁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和问题[25] - 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发现问题督促总裁纠正[25]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