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8] 提案与通知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3][24] 会议相关时间与变更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4]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7]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买入违反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43] 累积投票制细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对所有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45]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个当选的董事的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45] - 若首次投票造成当选董事超过拟选举人数且有两名以上董事得票相同,应就得票相同的排名最后两名以上董事在下次股东会重新选举[45] - 若重新选举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2/3以上时,下次股东会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的2个月以内召开[45] 会议主持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6] - 召开股东会,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进行,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38]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4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其他规则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2] - 股东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