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须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八种担保情形应审议[8]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财务资助情形应审议[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审议[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6] - 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会议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9][2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应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需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2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9]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7]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4]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获票数超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1/2者为中选[45]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8] - 股东会可在不违反规定前提下对董事会进行授权[50] - 股东会对董事会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51]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55]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2] - 本规则于2025年5月发布[63]
诺瓦星云(3015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