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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SH:605300)2025-05-23 10:1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含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内幕信息[7] 管理机构与负责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管理工作负责人[3] 登记备案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获悉内幕信息之日填写登记表,并于三个交易日内交证券事务部备案[11] - 登记备案材料自记录起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1] - 涉及特定内幕信息,应向相关机构报送登记备案表[10] 相关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3] - 股东等研究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时应填写登记备案表[13] 信息披露与报备 - 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会秘书核实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报备[15] 信息流转与制度制定 - 内幕信息流转需按规定审批并备案[15] - 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可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并报董事会备案[17]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给予处分[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信息保密与责任 - 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前的信息属内幕信息,应对其使用和保密严格管理[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利用其交易等[33]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33] - 若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会将处分相关责任人员[33] - 擅自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保密责任致公司重大损失且涉及犯罪,公司依法移交司法机关[34] 协议相关 - 乙方承诺在甲方依法披露前不对第三方泄漏所获知的内幕信息[36] - 乙方对所获知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应遵守甲方保密规章[37] - 乙方违反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8] - 因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诉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