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负责人[5] - 董事会秘书为日常负责人[10] - 董事会办公室承办日常管理工作[12] 信息披露 - 通过符合要求公告方式履行义务[10] - 可自愿披露,遵循公平诚信原则[10] - 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18] - 信息变化及时更新[11]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报告披露[20] 股东沟通 - 积极组织股东会,为中小股东创造条件[14] - 保持联系渠道畅通,变化及时公告[16] 交流活动 - 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9] - 活动尽量公开,可直播并提前通知[19] - 可与投资者面对面沟通并公布记录[22] - 可安排投资者参观,避免获取未公开信息[24] 媒体与顾问 - 选择适当媒体发布信息[26] - 必要时可聘请顾问,避免其代表发言[29] 合规要求 - 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信息[31] - 避免委托发表表面独立报告[3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