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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耀皮玻璃耀皮玻璃(SH:600819)2025-05-23 08:01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半数以上提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时限[3][4] - 通知方式有邮件、电话等[5] - 会议可现场、通讯或结合召开,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5] 会议组织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7] 会议决策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前讨论,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6] - 表决书面,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7][8][9] 会议记录 - 制作记录载明意见,保存至少十年[9][10] 其他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承担费用[11][14]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