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600173) - 卧龙新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出售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给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1] - 本次交易属重大资产出售,不涉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2] 其他新策略 - 交易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抗风险能力[2] - 交易利于公司战略转型、增强独立性等[2] - 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出售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给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1] - 本次交易属重大资产出售,不涉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2] 其他新策略 - 交易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抗风险能力[2] - 交易利于公司战略转型、增强独立性等[2] - 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