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30044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6] 公司与关联方关系 - 公司应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人员、资产等方面分开,业务独立,财务不受直接干预[9] - 公司不得为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含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10] 资金管理 - 公司被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3] - 注册会计师审计须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13] 责任机制 - 董事长等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责任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4]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担责,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17] 监督机制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4] - 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和监督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防范机制执行情况[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