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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科技(300442)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润泽科技润泽科技(SZ:300442)2025-05-21 11:18

股份相关 - 2015年4月2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22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总股本由1亿股增至820,420,678股[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21,481,64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3] -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584,695,846股[22] 规则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30]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提起诉讼[3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6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71] - 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7]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11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41]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9][153]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7种情形之一应经董事会审议[121]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122] 信息披露 -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198] 公司合并 - 公司合并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19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99] - 公司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的需经董事会决议[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