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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60005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万东医疗万东医疗(SH:600055)2025-05-21 10:17

适用对象与责任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相关机构和人员[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会应对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披露[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5] - 投资者关系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7] - 公司财务等部门应配合确保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及时披露[8] -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应建立报告制度并明确重大信息范围[9]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等[10]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0]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重大事项公告[10] 披露时间要求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1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完成[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完成[13] - 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结束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文件[13] - 交易金额达标准的特定交易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 预计亏损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发布首次风险提示公告[14] - 重大风险情形达规定金额标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特定情形发生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报告并公告[16] 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议 - 公司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投资者关系具体编制,各部门配合[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会议[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投资者关系完成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19][20]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24] 财务报告报送时间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26]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负责人应书面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8] 公开披露指定渠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30]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指定网址为www.sse.com.cn[30]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记录及已披露信息文本原件保存期限为十年[32] 处分备案与制度执行 - 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处分相关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34]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36] - 公司信息披露事宜按本制度规定执行[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培训与未尽事宜处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3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3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执行[37] - 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时按其规定执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