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聚 德(002186)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直接选举[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21]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8]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内控审计部和法务合规部提供书面材料[11] - 会议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