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7月5日首次发行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908,632,499元[8] - 2005年10月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用于员工持股等3年内转让或注销且合计持股不超10%[25]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7]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起诉[34] -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41]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46] - 股东会审议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4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10%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1%以上股份股东股东会召开10日前可提临时提案[6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6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8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及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8] - 董事会及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8] - 非职工代表董事当选同意票不低于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91]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8] - 兼任高管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99] 交易决策 - 董事会可决定30%以内钢材、物资采购套期保值交易,超30%需股东会批准[111][112] - 800万元以上至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或3000万元以下孰高者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15] - 80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实施后报董事会并下期定期报告披露[115] 委员会相关 - 战略与ESG委员会3至7名董事,含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137] - 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38]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一半以上[142]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85] - 董事会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87] - 无现金分配及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1][193] 其他 - 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需处理并追究责任[173]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职工总数2%配备[178] - 党建工作经费按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薪金总额1%纳入年度财务预算[178]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81]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196] - 审计委员会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99]
华菱钢铁(000932) -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