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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300249)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依米康依米康(SZ:300249)2025-05-20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2011年8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960万股[5] - 注册资本440487994元,已发行股份440487994股[6][13] - 经营范围包括云计算设备制造销售等一般项目及建设工程设计等许可项目[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或证监部门要求时可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0] - 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优先现金分红[109]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5]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5] - 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5]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违法违规担保[31]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1][1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