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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科技(002444)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巨星科技巨星科技(SZ:002444)2025-05-20 0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应解除职务[15]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1]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4]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8] 独立董事决策与报告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