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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家化上海家化(SH:600315)2025-05-19 09:45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3]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日发通知[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7] 资料保存与细则实行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7]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