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机会均等、诚实守信等[5]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相关机构[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形式[8] 管理规定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活动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10] - 应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并建立有效渠道[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14] - 工作职责包括信息沟通、报告编制、会议筹备等[17] 其他措施 - 应对员工进行知识培训,重大活动时举行专门培训[19] - 应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并保证工作时间畅通[19] - 应关注媒体信息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9] - 应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应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借助互联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19] 特定对象接待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应遵守公示制度[21]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21] - 接待人员应记录问询内容并存档三年[21] - 特定对象形成的文件发布前应知会公司,公司进行核查[23] - 特定对象违反规定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