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0029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兴瑞科技兴瑞科技(SZ:002937)2025-05-16 16:17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2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撤换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提请撤换[10] - 辞职致独立董事比例低于要求,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18] - 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18] - 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8]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18] 制度相关 - 制度2025年7月1日生效实施[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