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与会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 投票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股东会网络或通讯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记录与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表决规定 -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7][51]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2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2] 公告与规则 - 公告或通知指在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3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35]
远东股份(6008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