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9,067,03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39,067,031股[7][14] - 公司发起设立时王江林等股东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4]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用途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2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81][1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特殊情况不受此限[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8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8]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3] - 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9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9]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8]
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