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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权业绩承诺期满涉及相关专利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首钢股份首钢股份(SZ:000959)2025-05-16 10: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公司发行股份收购钢贸公司49.00%少数股权,配套募资不超250,000.00万元[13] - 2022年3月31日钢贸公司49.00%少数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过户[14] - 2022年4月7日公司向首钢集团非公开发行1,015,417,369股股份完成登记[14] - 2022年5月25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54,126,391股股份完成登记[14] 业绩总结 - 若2022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首钢集团承诺业绩承诺资产2022 - 2024年收入分成分别不低于9,091.82万元、7,941.40万元和6,156.18万元[15][16] - 若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实施完毕,首钢集团承诺业绩承诺资产2023 - 2025年收入分成分别不低于7,941.40万元、6,156.18万元和4,544.50万元[16] - 2022 - 2024年京唐无形资产相关收入分别为1068500.52、1064876.92、1045142.18,综合分成率分别为0.73%、0.64%、0.50%[30] - 2022 - 2024年京唐承诺收入分成分别为7828.83、6827.00、5264.66,实现收入分成分别为8154.79、6862.99、5356.39 [30] - 2022 - 2024年西山焦化无形资产相关收入均为770732.40,综合分成率分别为0.16%、0.14%、0.12%[30] - 2022 - 2024年西山焦化承诺收入分成分别为1262.99、1114.40、891.52,实现收入分成分别为2205.46、1649.60、1315.24 [30] - 2022 - 2024年度两家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实现收入分成合计分别为10360.25万元、8512.59万元、6671.63万元,高于首钢集团承诺[30] 业绩补偿 - 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17] - 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17] - 若(京唐公司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间接持股比例 + 西山焦化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间接持股比例)>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首钢集团应另行补偿[17] - 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18] -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21] - 首钢股份以1元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注销[22] - 调整后的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的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1 + 转增或送股比例)[22] - 如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需补偿,应补偿金额=(京唐公司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间接持有的京唐公司股权比例+西山焦化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间接持有的西山焦化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内因业绩补偿已支付的补偿额[23][24] - 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24] - 业绩承诺期内,《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十五日内通知补偿金额,首钢集团五日内确定补偿方案,股份回购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24][26] - 现金补偿需在补偿方案确定后三十日内支付到指定账户[26] - 首钢集团业绩与减值补偿金额总和上限为3839.68万元[28] 资产估值 - 京唐公司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评估值为24280.00万元,西山焦化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评估值为4000.00万元[19][20] - 本次交易目标股权比例为49%,钢贸公司直接持有的京唐公司股权比例为29.8177%,京唐公司直接持有的西山焦化的股权比例为50%[20] - 公司聘请中瑞国际评估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相关专利资产价值进行评估[31] - 业绩承诺资产在2024年12月31日市场价值为32120.00万元[3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专利资产价值估值32120.00万元高于原收购时评估作价28280.00万元,业绩承诺资产未发生减值[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