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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000791)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5月)
甘肃能源甘肃能源(SZ:000791)2025-05-16 0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专门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决策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会议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工作时间与记录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7] 监督与报告 - 持续关注事项执行情况,违规可向董事会报告,未处理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18]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2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等[26] - 董事会会议不迟于规定期限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26] 独立董事权利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向监管报告[28]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8]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