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SH:603073)2025-05-16 09:0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4]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5][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8] 参会及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信息[13][16]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委托出席有限制原则[17]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22]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4] - 对外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相关出席和决议要求[26] 其他规则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30]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含多方面内容[31][32][33] - 秘书可按需制作单独决议记录[34] - 与会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5] 决议公告及档案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则办理,披露前需保密[3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