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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600751) -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航科技海航科技(SH:600751)2025-05-14 12:45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5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6] - 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6]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或”修订为“或者”[6][7] - 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执行事务董事或总裁为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股东与股份 - 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5]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担保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的对外担保[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即5人)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董事会由4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6]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7]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有条件可进行中期分红[37]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可依法进行合并或分立,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3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0]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0][41] 清算与解散 -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43] - 清算组应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公告[43] 股东会会议规则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特定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5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1]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1] - 股东会选举董事等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1]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1]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5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