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301036)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专项审计[9] - 内部审计部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1]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9] 考核与评价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6]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部负责,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16] 整改与机制 - 公司应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1] - 公司对审计典型问题应分析研究,完善制度和内控措施[20] 保障与处罚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应保障内部审计经费[23] - 被审单位需为内审提供必要工作条件[23]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5]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25] - 拒绝提供资料等违规人员或受处罚[25] 制度管理 - 内审部门应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27] - 制度未规定时适用相关法规和章程[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