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2]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2]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2]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4] 股东会投票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9] 董事相关 - 单独或者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其他要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8]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股份总数[8] - 公司董事会等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9][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1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11]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11]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12]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及损害其权益[12] - 股东会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2]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2]
富岭股份(0013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