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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瑞晨环保瑞晨环保(SZ:301273)2025-05-09 14:01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现金分红条件 - 拟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或半年度可供分配净利润为正等4个条件[4]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重大投资[4] 分红比例规定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6] 其他规定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一年内购买资产等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5%以上[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