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与费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交易事项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担保审议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董事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合同签署 -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借款合同,授权董事长签署后生效[26] 赠与与分红 - 同一会计年度内且在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公司单笔赠与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27] 公司责任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向股东作出解释[30] - 公司因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受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须在期限内彻底改正[30]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指在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2]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2]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ST龙宇(603003)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