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603057)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制度适用与部门职责 - 制度适用于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4] - 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年度财务决算等工作[5] 会计政策与估计 - 会计政策首次采用需经多级审核及审批,必要时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制定重要会计估计,采用前需经多级审核及审批,必要时提交股东会审批[8] 财务报告编制 - 编制财务报告以真实交易和准确账簿记录为依据[11] - 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需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11] - 每年度、季度、半年度末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初稿,经多级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12] 审计与审批 - 外部审计师需在规定时间提交初步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13] - 财务部根据外部审计师意见调整账务或报表并形成财务报告终稿[13] - 每季度、半年度末审计委员会审议财务报告终稿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年度末需独立董事参与审议[13] 其他流程 - 财务部部长复核子公司财务报表及科目余额表,对问题要求解释或更正[13] - 每半年度(年度)财务部部长编制财务分析报告报审批[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