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6030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6] 主任委员职责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主持工作[6] - 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他人代行职务[6] 委员任期 - 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7] 会议相关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5天内召集会议[13]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确认全员收到可开临时会[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现场或通讯表决[18]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