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49,000.00万元[8][56]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10][12] - 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偿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19][20]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3]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5] - 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等情况时,将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26] 转股及赎回回售条件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29] - 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有可转债股东表决时回避[29] - 到期赎回为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35] - 有条件赎回为转股期内,A股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36] - 有条件回售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A股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持有人可回售[39] - 附加回售为募集资金用途改变,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41]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珠海硕鸿年产30万平米智能电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拟使用33454.10万元)、本川智能泰国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使用10545.9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5000.00万元)[57] 其他事项 - 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比例发行前确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54] -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65]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取得同意注册文件则延长至发行实施完成日[100][102] - 公司基于发行工作安排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准备完成后将另行通知并提交议案[106]
本川智能(30096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