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7][8] 会议提案处理 - 董事办1日内完成提案审核并呈交董事长[8]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8]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董事等[8] 会议召开方式与表决 - 可现场、视频、电话方式召开[13] - 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表决[15] - 提案须超半数董事赞成通过[16] 关联董事表决 - 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7] - 不足三人不得表决,提交股东会[17] 特殊事项决议 - 利润分配等先按草案决议,审计报告出具后再决议[17]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17] 会议档案与规则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22] - 规则及其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