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制度修订 - 2025年4月30日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1] - 减持时间区间调整为不得超过3个月[3] - 明确信息披露豁免范围为国家和商业秘密[4] - 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6] - 关联交易经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表述调整 - 多项制度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1,2,3,4,5,6,7,8] - 删除有关“监事”“监事会”表述[1,2,3,4,5,6,7,8] 制度完善 - 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4] 后续安排 - 修订的第十二至十八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