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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6883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奥来德奥来德(SH:688378)2025-04-30 11: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9]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主持与决议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1] 其他要点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报告应包含全年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等内容[2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3] - 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7]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应将执行情况向下次股东会报告[51]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由董事会提修订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经审核后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16]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董事会可向股东会提董事提名议案[4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41]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