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发展(600082) -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泰发展海泰发展(SH:600082)2025-04-29 16: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5月28日获批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6,115,826元[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5.18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普通股646,115,826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4]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2]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2][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24]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种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同等[2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77] -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交易事项有多项涉及资产总额、净额、成交金额等比例要求[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公司治理结构 - 党组织设书记1名,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58]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4]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0]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1]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2] 各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7]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8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9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04]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14][115][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0] - 公司情况变化、法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应修改章程[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