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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广合科技广合科技(SZ:001389)2025-04-29 11: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召集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6][7][8] 通知时间与要求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权登记与会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3]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 股东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部分无表决权[20]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选举制度 - 特定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4] 决议撤销与处理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4] 公司义务 - 公司等应确保正常运作,判决裁定后履行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5]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并披露[25] 决议公告 - 董事会会后报送文件并刊登决议公告,写明相关信息[25] 规则制定与修订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修订也需股东会审议[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