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总部各部门及下属公司[4]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A股定期报告含年报、半年报和季报,H股含半年和年度业绩公告等[9]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21] - H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21天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21] - H股年度业绩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编制披露,半年度业绩公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编制披露[21] 信息披露时间与方式 - 信息应在深交所、港交所等规定媒体发布,H股披露文件需登载官网[8] - 公司应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并于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13] 特殊情况披露 - A股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1] - H股信息符合条件可向港交所申请暂缓披露[11]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筹划和进展[12]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应按相关规定提交文件并披露,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2]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在董事会作出决议等任一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信息,公司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7] 相关人员责任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等流程后披露[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临时报告披露[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等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4] 关联交易与表决 - 公司关联交易应履行审议程序,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35]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40] -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活动应同时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40] 与特定对象沟通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包含六项承诺内容的承诺书[42]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存在错误等情况应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信息应报告并公告[42] 信息披露语言 - 公司A股信息披露文件用中文,H股用中英文,歧义时以中文为准[4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公司境外上市股份(H股)于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54] - 制度实施后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动失效[5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5]
广合科技(0013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