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情况[7] - 支持公司至少每两年评估董事会表现[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5] 细则生效 - 细则于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