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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000791)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4月)
甘肃能源甘肃能源(SZ:000791)2025-04-29 08:2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委员会构成与运作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咨询或核查等[1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2] - 指定证券部、董秘等协助履职[26] - 董秘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26]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要求延期开会[27]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8] 其他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